作者:adminqy 来源:本站 日期:2021-03-12 14:44:00 人气:171
湖北省河北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第一条 会费收缴依据
为加强对湖北省河北商会(下称我会)会费的收缴管理,保证本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更好地为广大企业会员服务,根据民政厅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[2003]95号)文件的规定,依据我会章程的业务范围,我会开展工作成本和会员承受能力,制定本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会费收取范围
我会的全体会员。
第三条 会费使用范围
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,会费主要用于:
(一)举办我会年会、例会、研讨会、论坛等会议的经费开支;
(二)编辑出版我会会刊及其他信息交流载体等经费开支;
(三)我会工作人员工资、福利、日常办公经费和制作会员用品等开支;
(四)对我会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予以奖励;
(五)促进商会事业发展的调研活动、会员活动和业务交流、各类必要的培训、经验交流及必要的考察的开支;
(六)符合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规定的其他费用。
第三条 会员义务
凡自愿申请,经审核同意加入我会的会员,应根据章程规定享受权利和义务,并从获得会员资格之日起,每年应按会费标准按时缴纳会费。
第四条 会费标准
按照会员在商会担任的职务,会费设立不同的标准:
(一)会员单位 300元/年;
(二)理事、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/年;
(三)副会长单位30000元/年;
(四)会长单位250000元/年。
第五条 会费监督管理
湖北省河北商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章程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。
(一)设立专用账户。按照会计法的要求,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;
(二)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算。预算须报会长办公会批准,理事会备案,年度决算经会员大会审议。
(三)严格签批。本会经费支出要严格落实审签制度分级审批,充分发挥监事的作用。商会秘书处日常维持性(人员工资、房租及水电费、编辑会刊、办公用品等)开支,其年度预算由会长办公会确定。收支情况需定期向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,重大支出需事先征得会长同意。签批按本商会相关财务制度执行。
(四)财务公开。每年均经会计事务所审计,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和会员报告会费收支情况,并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专项管理,接受民政部门的年度检查和商会主管部门的监督;接受监事和会员大会的审查。
第六条 会费缴纳期限和办法
(一)会员单位必须在会员大会结束或换届后一个月内缴纳会费。
(二)会费可逐年缴纳,也可一次缴纳四年。
(三)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,应于批准入会一个月内缴纳会费。
(四)会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
开户单位:湖北省河北商会
开户银行:中国交通银行北湖小企业专营支行
银行账号:421421015012000216305
秘书处收到会费后,于一周内开具湖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《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》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湖北省河北商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。